无极县自规局渉企行政检查标准
一、对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的行政检查
我省对城乡规划乙级资质编制单位,主要检查规划编制单位法定代表人和主要技术负责人、注册规划师、专业技术人员和工作场所等有无变化,对申报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注册证书、学历证书、社会保险证明等进行核验,检查是否符合乙级资质的规定条件,对法人资格及工作场所、专业技术人员(含注册规划师)材料、人证分离等情况进行核查;并填写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核查表。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核查表
规划编制单位名称: 核查单位名称:
序 号 |
核 查 主 要 内 容 及 要 点 |
合格/不合格 |
具体情况 |
一、法人资格及工作场所 | |||
1 |
法人资格证明材料或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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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有200平方米以上的固定工作场所,并与资质证书场所一致(如不一致,需提供新的办公场所房屋租赁合同或产权证等原件,并在行业管理系统“资质证书信息”变更模块进行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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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技术、质量、安全、保密、档案、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完备(要求查阅安全、保密等制度文件,并询问相关制度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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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专业技术人员(含注册规划师)材料 | |||
4 |
主要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明、任职证明、学历(位)证书、职称证书等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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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专业技术人员学历(位)证书、职称证书、原任职单位离职证明等原件是否与申报材料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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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核验不少于3名注册规划师资格证。(通过“行业管理系统”—“人员管理”进行查询,仍未查到的,查看证书原件并在此表具体情况栏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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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核查之日起回溯近3个月社保缴纳情况。(具备网上查询条件的,可登录人社部门网站直接查询;不具备网络查询条件的,需提供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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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证分离核查 | |||
8 |
对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等进行重点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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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资质条件具备情况 | |||
9 |
是否存在取得资质后,不再符合相应资质条件情况。(如有,请列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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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情况 | |||
10 |
是否存在规划编制单位发生分立、重组、合并变更,未重新申请核定资质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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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存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资质证书信息发生变更而未及时申请变更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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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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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发现未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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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发现失、泄密安全隐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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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发现规划编制质量及其他违法违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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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重大情况(如有,请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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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编制单位负责人签字: 核查人签字(至少两人): 核查日期: 年 月 日
二、对建设项目土地复垦义务人履行土地复垦义务情况的检查
(一)方案编报与备案情况。土地复垦义务人是否按规定编制方案,方案是否已通过具有相应权限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查,土地复垦义务人是否按要求报项目损毁所在地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备案。
(二)预存土地复垦费用情况。土地复垦义务人是否签订土地复垦费用三方监管协议,是否足额预存土地复垦费用。
(三)方案落实情况。土地复垦义务人是否按照土地复垦方案开展复垦工作,对已复垦地块位置、面积、复垦方向是否与批复方案一致,是否达到设计标准。
三、对测绘行业的行政检查
(一)测绘行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
1.测绘资质。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相关制度等测绘资质情况是否符合当前测绘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
2.测绘行业安全生产(含消防安全)。单位是否有健全的安全生产(含消防安全)制度,安全生产制度是否有效执行。
3.测绘质量。单位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及运行、质量管理职责及落实、生产过程的质量管理情况。
4.测绘项目备案登记。单位是否建立项目合同登记本,是否有测绘管理部门出具的备案登记材料,项目备案登记与项目合同是否对应,备案登记是否及时有效。
5.测绘航空摄影活动。单位是否开展测绘航空摄影项目,是否具备备案登记、空域申请、成果保密等资料。
6.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单位是否使用全国统一的测绘基准和坐标系统,是否参与建设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是否得到批准。
7.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来华测绘。单位是否参与外国组织或者个人来华测绘项目,是否按照管理要求开展项目。
8.测绘地理信息行业信用信息。单位是否有不良信用信息,发生的不良信用信息是否录入测绘地理信息行业信用管理平台。
9.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建设和运行维护。单位是否建设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建设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是否向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备案,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的建设和运行维护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和要求。
10.注册测绘师制度的实施。单位注册测绘师是否依法进行注册,是否按要求完成继续教育。
11.测绘市场的监督。单位在测绘市场活动中是否有违法行为,是否在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内从事测绘活动,是否非法转包测绘项目,是否将测绘项目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测绘单位,是否有不正当竞争行为。
12.测绘地理信息统计。单位是否明确专人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统计工作,是否按要求报送测绘地理信息统计年报。
(二)测绘质量监督检验
委托省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根据《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 24356-2023),检查测绘项目成果质量是否合格。
四、对地图编制、出版、展示、登载和互联网地图服务的行政检查
序号 |
内容 |
类别 |
标准 |
1 |
对地图编制、出版、展示、登载和互联网地图服务的行政检查 |
地图审核通过件核查 |
1.上年度省级审核通过的地图,已向社会公开的,是否未按照审核要求修改。 2.是否弄虚作假、伪造申请材料骗取地图审核批准文件。 3.是否伪造、冒用地图审核批准文件和审图号。 4.是否未在地图的适当位置显著标注审图号。 |
五、对地理信息安全的行政检查
序号 |
内容 |
类别 |
标准 |
1 |
地理信息安全管理 |
1.档案管理 |
1.单位领导重视地理信息成果资料档案管理工作,明确分管领导,并列入单位领导议事日程。 2.单位有专门的档案管理机构,配备了与工作相适应而且能胜任工作的档案人员,档案实现了集中统一管理。 3.建立了地理信息成果资料档案建档、归档、保管、借用、查阅、复制、汇交、销毁等制度。 4.档案资料的保管库房应有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租赁协议等其他证明文件。 5.档案室具备防盗、防火、防光、防潮、防尘、防有害生物和污染等安全措施。 |
2.保密管理 |
1.单位领导重视保密工作,成立保密工作领导机构,确定本单位保密要害部门、部位。 2.建立了地理信息成果资料登记与定密、复制与保存、借阅与传递、加工与利用、延期使用与销毁、涉密人员管理、涉密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和设施设备管理、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管理、安全保密自查、保密培训和宣传等制度体系。 3.与涉密人员及时签订保密责任书。 4.保密人员经过培训上岗,有明确的保密岗位职责。 5.每年至少开展二次保密教育活动且有记录,并积极参加自然资源、保密主管部门组织的保密培训。 6.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保密自查且有自查记录。 |
六、对基础测绘成果使用情况的行政检查
序号 |
内容 |
类别 |
标准 |
1 |
基础测绘成果使用情况 |
1.成果管理 |
1.借用、查阅、复制及销毁地理信息成果资料手续齐全。 2.地理信息成果资料来源明确,手续齐全、完整。 |
2.涉密设备管理 |
1、涉密计算机、移动存储设备等涉密介质按照“统一购买 统一标识 严格登记 集中管理”原则管理,统一编号,有标识、有台账. 2、涉密计算机责任人明确,用户密码管理符合规定。 3、安装了杀毒软件和内网安全管理软件。 4、非涉密计算机无涉密信息。 5、处理涉密数据的复印机、传真机、电话机、打印机、文字处理机等设备在本单位保密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 ||
3、涉密信息系统和涉密网络管理 |
1、涉密信息系统实行物理隔离,未直接或间接连接互联网及其他任何网络。 2、涉密网络设施防盗、防火、防潮、防尘等措施完善,运行环境安全、整洁。 | ||
2 |
成果汇交情况 |
1.汇交情况 |
1、测绘成果应汇交项目与实际汇交项目一致。 2、汇交清单完整全面。 |
2.汇交凭证 |
3、汇交凭证齐全,保存完好。 |